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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级监督名词解释(什么叫审级监督)

时间:2024-04-19 14:50:24 浏览量:

什么是民事审监业务?

民事审监业务是指民事审判监督业务,属于法院的内设部门,是法院履行自身监督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内容是对本级或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提请对案件再审的程序。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独立审级。

就是对民事诉讼案件进行监督的业务

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具有以下特点:1、审判监督程序分为两个阶段,即再审的提起阶段和再审的审理阶段。再审的提起阶段中,因为启动主体的不同,提起再审的程序和条件也有明显差别;再审的审理阶段中,没有独立的诉讼程序,应根据原审的审级和再审法院的级别,分别适用一审普通程序或二审程序进行审理。2、再审的提起只能由特定的机关和人员完成。3、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以及人民检察院基于检察监督权提起抗诉,不受时间的限制;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4、再审提起成功的标志,是人民法院作出再审裁定,审判监督程序自此进入再审审理的阶段。在裁定提起再审的同时,一般应当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5、审理再审的法院一般为提起再审的法院。在有些情况下,可以将案件交给原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理或者交给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审理。6、再审的审理范围受到当事人再审请求范围或人民检察院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范围的限制。扩展资料对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一审程序进行,所作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若原来是二审生效,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应当依照二审程序进行,所作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审理期限方面,对于所有再审案件,应当自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不能超过六个月。对于再审改判宣告无罪并依法享有申请国家赔偿权利的当事人,法院宣判时应当告知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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