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百科 >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统计管理系统(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行社管理系统)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统计管理系统(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行社管理系统)

时间:2024-04-19 08:43:02 浏览量:

各省旅游人次怎么统计的?

根据各个地方上报的人数统计出来的。

根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同制定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将地方接待游客人数按国别分为国内游客和入境游客,其中,共国内游客指,我国**居民,不以谋求职业或获取报酬为目的,离开惯常居住地,在外停留超过6小时,但不足12个月,到其他地方(旅行距离超过10公里)参观、游览、度假、探亲访友、疗养、出差(包括考察、参加会议、商务销售等)或从事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宗教等方面活动的人。

一般来说游客的统计方法主要为抽样调查

工作流程:

1、各市旅游局和统计局确定统计样本点和调查时间

2、在商定的时间段内,各市旅游局和统计局开展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工作具体工作流程组成若干国内旅游抽样调查小组有各调查小组采用相应的抽样方法及原则调查问卷各调查小组收回调查问卷,整理并统计

3、通过统计数据,推算各市接待国内旅游人数,各市把调查问卷上交,省统计局推算各省国内旅游人数

中国旅游统计的主要问题是:

1、抽样问卷调查总体分为旅游住宿单位接待的过夜旅游者、景区的一日游游客和在亲友家过夜的旅游者。

2、调查时间:一般为3月5月8月10月;“春节”“十一”两个黄金周按季度调查的要求进行专门调查。

3、旅游统计自身的困难。一方面是统计视角下的“旅游”引起的固有困难,另一方面局限条件约束引起的调查方法也造成了旅游统计的困难,在调查统计时,很多不同的方法本身容易造成误差。

4、各部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普遍存在误区。目前,大家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是把它作为事后反映成果的手段,这只看到了统计工作的一个方面,却忽视了统计工作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能——调查研究功能。

5、统计制度的科学性不高。目前的统计制度,统计范围狭窄,遗漏对象较多。随着旅游市场日趋成熟,旅游产品日趋丰富,工业旅游、农业旅游、自助旅游、康体休闲旅游、探险旅游等新兴旅游产品蓬勃发展,这些旅游产品均无法纳入现行的统计制度,使得旅游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对旅游业的拉动无法反映出来。目前旅游收入的测算方法只对接待旅游者的花费进行统计测算,而对本地市民出境、出省游的出游前消费对本地经济的拉动,回来后的胶卷冲洗费用等,现行统计方法均没有纳入其中。

旅游游客人数统计方法

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游客人数统计的研究可以应用到了景区当中,这不仅减少了人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统计的数据更加具有科学性。

统计的方式就是在景区的各个入口安装游客人数统计设备,他能智能的统计游客进出的数量,同时在数据库生成人数报表,更加直观。

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制预警等级,实时掌握景区内游客数量并及时向游客推送信息,避免造成因旺季、节假日游客过多而引起等待、拥堵、踩踏。

通过最繁忙时段的客流量分析,合理分散人流及分配工作人员。

采用旅游游客人数统计最能科学、直观地看到旅游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且统计数据准确及时,为景区工作人员

各省旅行社对旅游局上报的数据。

国家旅游局有哪些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简称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

国家旅游局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

国家旅游局有6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国家旅游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游报社、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国家旅游局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协调司)、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共设6个职能司(厅、局):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信访、保密保卫和机关后勤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司:研究拟定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拟定旅游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旅游体制改革;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三)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指导驻外旅游办事处的市场开发工作,审批外国在我国境内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在内地设立的旅游机构;负责旅游涉外及涉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事务,代表国家签订国际旅游协定,指导与外国政府、国际旅游组织间的合作与交流,负责日常外事联络工作。

(四)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拟定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业重要财经问题,指导旅游业财会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五)质量规范与管理司:研究拟定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旅游、边境旅游和特种旅游事务;指导旅游文娱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指导出色的/卓越的/优异的/杰出的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六)人事劳动教育司: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局属院校的业务工作;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旅游业的人才交流和劳动;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驻外机构的人事、劳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 格特瑞咨询-验资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19002813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