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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来人员保险查询

时间:2024-03-04 16:55:58 浏览量:

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是如何在网上查询到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l、个人查询综合保险卡余额,可以拨打12333进行查询。或者持卡到办理综合保险的部门去查询,有专门联网的机器可以查的。再或者,拿卡去买药,顺便对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查询一下余额。

2、为方便在上海打工的家乡人进行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查询。上海外来综合保险网其实没有独立网站,是在上海劳动保障网里, 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查询具体步骤有: 第一步:点击“社保办事网”; 第二步:点击“来沪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第三步:点击“个人查询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第四步:输入自己的身份证查询即可;

注意:查询时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查询,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

操作环境:(百度App 打开12.28.0.10版本 搜索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登录,苹果12iOS14)

拓展资料:

一、外来综合保险卡五点建议

1、综合保险卡每人一张,在本市就业期间,外来从业人员换单位不换卡。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通过单位到所在区县外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2、“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通过你的单位发放给员工,综合保险卡设置了六位密码,该密码为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的后两位+月+日。请妥善保管“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以免个人权益受到损失。

3、员工可以通过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查询个人的“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内资金余额。个人对卡内资金使用有疑义的,也可以通过12333咨询电话查询交易明细记录。

4、如“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不慎遗失,可以立即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办理电话挂失。同时通过单位申请补办“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

5、由于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的制卡、发放需要一定的周期,如果一时没有领到综合保险卡请不要着急,因为日常药费补贴可以累计计算,不会影响你享受日常药费补贴待遇。上海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查询

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的办理:

以上海为例:

1、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是上海市强制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

2、参加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对象,是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当然,有三类人员不在这个范围中:一是自然人雇用的从事家政服务的保姆;二是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最后一类是按照《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引进的人员。

3、一般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单位为他缴纳综合保险费以后,可以享受三项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和老年补贴待遇。如果是在上海施工企业务工的人员,享受的是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两项待遇。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用工登记和综合保险登记

(一)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应当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同时携带下列材料一并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1、外来从业人员的名单;

2、外来从业人员的个人证件照2张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3、对没有办理过综合保险登记手续的单位,还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二)在沪施工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到建委所属的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和个人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二、综合保险缴费卡的领取

用人单位综合保险缴费卡按照以下程序领取:

1、用人单位在办理单位综合保险登记手续时,提交综合保险缴费卡申请书;

2、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审核综合保险缴费卡申请书,发放领取综合保险缴费卡的通知单;

3、用人单位在领取综合保险缴费卡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机构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领取综合保险缴费卡。

三、综合保险登记的变更和注销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址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并携带下列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3、综合保险缴费卡等。

(二)外来从业人员离开单位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当月25日前携带退工名单办理个人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四、综合保险费的缴纳

(一)用人单位按每月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人数缴纳综合保险费,并在规定划款日期前将应当缴纳的综合保险费存入综合保险缴费卡。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于次月划转综合保险费。

(二)综合保险缴费实行足额划转。缴费卡中费用不足的不予划转。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从综合保险缴费卡中划转综合保险费;8日划转未成功的,于当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再次划转。

(三)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应及时补缴。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每月16日(遇节假日顺延)从综合保险缴费卡中划转用人单位补缴的综合保险费。

(四)各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未按时缴纳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进行催缴。单位拒不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可移交劳动监察部门查处。

(五)外来从业人员可通过上海市劳动保障服务网()、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查询单位为其缴纳综合保险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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