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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汽车产权证(什么样的车位才可以办理产权证?)

时间:2023-08-10 18:40:24 浏览量:

一、地面停车位

1、建筑规划内的停车位,指经建筑规划部门批准,由小区开发商在小区红线范围内设置的停车位,该类停车位在施工图、竣工图上均有体现。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可以。

(图:来自网络)

2、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所的停车位,包括建筑规划外的停车位以及建筑规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开辟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种车位占用了公共土地,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不能单独办证,但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批准可以通过物业运营的方式予以特定使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车位。

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不可以。

二、地下停车位

1、人防停车位,是指结合地下人防工程修建的停车位,这些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的组成部分。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的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而是属于国家。但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车库系开发商投资建设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因此应当由开发商管理和收益,但是由于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禁止销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另外,《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不可以。

2、非人防停车位,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25条的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区划内地下非人防机动车库、车位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分两种情况进行办理,一是建设单位未取得规划核实证的:在测绘时根据车位现状图出具测绘数据,通过《房地产权属登记与规划管理联系单》附图提供规划部门规划核实,再由人防办确认为非人防工程后,可办理初始登记。二是已取得规划核实证的:根据车位现状图(三份:由人防、规划、登记部门存档),由人防办确认为非人防工程,测绘人员根据车位现状图进行测绘,测绘成果报规划管理部门备案后,可办理初始登记。

鉴于办理登记开发商要交纳一定费用,而市民办理车位不动产权证也要纳税。即便不办理不动产权证,同样不影响个人所购车位的转让和销售。基于上述考虑,影响了开发商以及市民购买地下非人防车位的积极性。

法规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购买层高大于2.2米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可以取得独立产权,购买低于2.2米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则无法办理产权。

三、如何辨别能否办理产权证?

1、看合同名称。审查你与开发商签署的合同名称到底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者《使用权转让协议》。

2、车位是否列入公摊面积。如果是的,则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果没有,则有可能可以办理产权证。

3、车位是否属位于人防工程。如果是,则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果没有,则有可能可以办理产权证。

4、开发商是否已获得车位产权证。如果已经获得,可以转让;如果没有,则无法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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