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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时间:2024-01-16 10:11:50 浏览量:

2022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不分行业以12个月累计销售额500万为界,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六税两费中的“六税”是指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而“两费”是指地方教育附加与教育费附加。

附: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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