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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www.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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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务政府办事平台。

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科学研究观测、调查许可
问: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带好双方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野生植物采集许可(一级保护物种)
问: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带好双方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专业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审批
问: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带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管理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审批
问: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带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中国公民和组织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审批
问: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带好双方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
问:省级预算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允许办理变更开户银行的申请?如果可以,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答:省级预算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原则上应保持稳定。单位确因特殊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应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经省财政厅核准后,按规定撤销原银行账户,填写《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向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备案销户信息。同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新账户开立和备案手续,并将原账户资金余额如数转入新开立的账户。 例如单位地址搬迁至原基本户开户行较远地方,不便于办理业务,经确认情况属实的,可以办理变更开户手续。应当办理手续如下:省级预算单位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经省财政厅核准后,按规定撤销原银行账户,填写《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向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备案销户信息。同时,严格按照《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预执[2010]10号)的要求报省财政厅申请开立和备案,开立完毕后将原账户资金余额如数转入新开立的账户。

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
问:省级预算单位需开设一个外汇账户,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答:需要开立外汇账户的省级预算单位,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后按程序办理。

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
问:什么是一般存款账户?
答:一般存款账户指省级预算单位为办理贷款转存、贷款归还等与贷款相关的业务而开立的银行账户。该账户不得办理其他资金的收付结算,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
问:不需财政厅审批的银行账户,预算单位已经办理变更手续,需向省财政厅办理哪些事项?
答:不需财政厅审批的银行账户,省级预算单位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并附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审核同意的账户变更申请书复印件(因银行原因变更账号除外),报省财政厅和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
问:省级预算单位需开设一个单位公务卡专用存款账户,应当办理哪些手续?
答: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省级预算单位可以按照“单位申请、银行审核、财政和人行审批、签订协议、信息报备”的流程开立一个单位公务卡专用存款账户。具体程序如下: (一)预算单位向发卡行提交开立单位卡的书面申请报告,填写《预算单位开立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并附有关资料,由发卡行按照公务卡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二)发卡行将审核通过的预算单位申请资料报送省财政厅审批,对审批通过的预算单位,省财政厅出具《预算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批复书》; (三)发卡行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省财政厅的批复书以及开立单位卡账户所需的其他开户资料提交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由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按规定核发《开户许可证》; (四)发卡行根据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与预算单位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并办理单位卡的开立; (五)预算单位、发卡行将单位卡相关信息及代理服务协议报送省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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