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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医保报销比例调高5%

时间:2023-09-25 10:29:15 浏览量:

  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5%,在职和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分别调为85%和90%,河南省直医保职工看病住院个人将少掏钱。

  12月18日,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书记王雪辰介绍说,省直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这次提高了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由85%提高到90%。同时,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标准,也由11元提高到20元。调整后,30万参保职工若遇住院看病,个人将少掏腰包。

  省直医保还将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了5%,部分下调幅度达到10%。同时,门诊慢性病报销病种由原来的15种,调整到20种。

  另外,驻马店市、许昌市、郑州市等地也有所调整。首先,驻马店也提高了医保报销标准。驻马店市将起付标准,由原来的600元,按医院等级,分别调整为200元、400元和600元,报销封顶线由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将个人负担比例降低了5%。许昌市将职工医保报销起付标准由原来的700元,分别调整为500元、600元、700元,报销封顶线由2.8万元,提高到4万元。郑州市也制订出相关方案,来降低参保人员的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比例等,同时相应提高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待市政府批准后,将正式实施。

  据悉,河南省应参保城镇职工医保者936万人,应参保城镇居民医保者1260万人。截至11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参保人数达到836.98万人,占全省城镇职工应参保者的89.4%;参保城镇居民医保者有562万人,占全省应参保城镇居民总数的45%。为实现全民医保,河南省提出明年城镇参加医保的目标参保者总人数为174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870万人,占全省应参保总数的93%;城镇居民参保870万人,占全省应参保总数的70%。

  另外,年底前,河南省将把9.2万名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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