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百科 > 劳动法关于临时用工管理(临时用工法律依据)

劳动法关于临时用工管理(临时用工法律依据)

时间:2023-09-20 12:40:42 浏览量:

本文法律分析概要:

  • 1、劳动法临时工的规定
  • 2、劳动法中对临时用工要求有什么
  • 3、临时用工有哪些法律规定
  • 4、临时工管理办法
  • 5、临时用工法律规定

劳动法临时工的规定

按《劳动法》规定,没有临时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适用劳动法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临时工受劳动法保护。用人单位临时性用工,也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临时工即非全日制用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

临时工的工资规定临时工资根据具体交付工作内容而定,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

按《劳动法》规定,没有临时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适用劳动法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临时工的规定是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在我国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的规定中,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劳动法中对临时用工要求有什么

第三条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第四条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第三条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第四条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劳动法中对临时用工要求有什么我国《劳动法》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劳动者符合法定年龄,为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的,即认为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劳动关系,属于正式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按《劳动法》规定,没有临时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适用劳动法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临时用工有哪些法律规定

第三条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第四条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法律主观:“临时工”适用劳动法,只要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关系,都该签合同,这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劳动法关于临时工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临时工管理办法

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企业需用临时工,原则上在城镇招用,其范围、数量、工资额度由企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领取《招用临时工通知单》。

法律客观:《临时工劳动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第十七条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用工管理,保障临时用工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和《安徽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企业招用临时工,要坚持先本地后外埠、首先从当地城镇待业人员中招用的原则。招用临时工的具体手续按《黑龙江省社会劳动力管理暂行规定》办理。严格控制从农村及外埠招用临时工。

第五条 本办法由各级政府的劳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粮食,银行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临时工管理工作。

临时用工法律规定

第三条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第四条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法律主观:“临时工”适用劳动法,只要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关系,都该签合同,这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TAG: 劳动法

© 格特瑞咨询-验资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19002813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