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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网

时间:2023-09-19 06:07:36 浏览量: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新疆。今天我们分享一下中国反垄断法网相关知识,以及对中国反垄断官网的法律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文章字数有限一般讲解比较浅显,如需咨询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本站律师。

本文法律分析概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2、阿里,腾讯,顺丰被顶格处罚!反垄断法!
  • 3、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第五条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九条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

(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

(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

(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第十条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第十一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第十二条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法所称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第二章垄断协议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第十五条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阿里,腾讯,顺丰被顶格处罚!反垄断法!

这一天,终于来了。

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开出“第一枪”!阿里、腾讯、顺丰成为了第一批被“打中”的互联网巨头!

三家超级巨头,全都被国家顶格处罚!

这一幕来的太快了!

大家都知道一个月前,马云的蚂蚁金服事件,当时就闹得全国沸沸扬扬。为此引发出来的“民众关于互联网巨头垄断”的担忧,吓到了无数的普通市民!

随后国家三部门(市场监督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这三个重量级的部门)紧急出动;连夜约谈27家中国互联网巨头企业,进行调研。

包括:阿里、腾讯、京东、美团、抖音母公司、快手、百度、滴滴、等等。几乎郎阔了整个中国最顶级的那一批互联网头部企业。

几天之后的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史上最重量级的法案出台了:

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向全国下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意见稿,公开向全社会人民征求意见!!

这份文件当时一出台仅仅2天的时间,中国最顶级的互联网巨头们的股价就一泻千里,我把当时的图找出来给你们再感受一次!

阿里当天大跌超5%,第二天11日更狠,暴跌近10%,两天跌去了14%;短短2天时间,市值蒸发近8000亿!

京东当天跌去8.78%,第二天再跌跌去9.20%,两天合计跌去超17%!

美团两天合计跌了20%!!

腾讯!两天跌了11%!!

其他的我都懒得放,仅仅这四家加一起,两天时间就一下蒸发了2万亿港币。。这样的大场面,我入行互联网十年,真的是第一次见到。

虽然威力也确实吓人!反垄断法的文件也已经出台了!但我们大部门人其实心里都知道,这主要是起一个“震慑”的作用!

国家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动用的。

然而,谁也没想到;国家反垄断法出台才刚刚过去一个月!互联网巨头们就又开始兴风作浪:

滴滴宣布,进军社区买菜、社区团购!

阿里宣布,进军社区买菜、社区团购!

美团、京东、拼多多.....

一大批互联网巨头,纷纷宣布入局社区团购、买菜!全都盯上了菜贩的生意,菜篮子的生意!!

0.99元买菜!买鸡蛋!纷纷开始搞起了巨额补贴。。一时间无数菜贩子、底层卖菜的商贩苦不堪言。。

这些动则几千亿、几万亿身家的互联网巨头;拥有如此众多的高科技人才、顶尖技术!不好好研发科技,竟然集体为了几颗“白菜”、“萝卜”,与底层人民抢饭碗。。

以至于网上这两天全都是这样1个段子:

美国的互联网巨头马斯克正在一步步把火箭送上太空,把未来的幻想变成现实;而我们国内的互联网巨头却在忙着抢社区大妈、底层小贩子们的饭碗......

国内互联网巨头们的“举动”,这次彻底惹怒了高层!!

随后发生的事情,你们今天现在看到了:

阿里、腾讯!中国最大的2家互联网巨头被国家顶格处罚!!

刚刚发稿前,又收到一个超级大消息:虎牙和斗鱼的合并也被国家“盯上”。。

阿里、腾讯、顺丰、斗鱼、虎牙!!一个接一个行业巨头被国家“盯上”!

毫无疑问国家这次是真的怒了,开始动真格了;接下来,一场席卷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大风暴,肯定要来了。。

谁都跑不了!

可能有人会说,大鱼吞小鱼这是人家的本事!商业竞争本来就是你死我活,各自凭本事!为什么要强行干预??

呵呵。。太年轻!

原因我上个月就说过:不经意间大家有没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以前大家都是低头做产品,精益求精,只要产品做得好;就不愁销量,平台更是抢着让你入驻。

现在却变成,大家都在疯狂刷流量、买流量、买噱头;然后那些互联网平台越来越赚钱,商家利润反而越来越低,最后大家好像都成为了“打工人”。为平台打工!!

前几天我写文章的时候就说过这个现象,马云以前有几句天天挂在嘴边的“名言”,你们肯定也都听过:第一句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第二句是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

十多年前,“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似乎生意真的变得简单了;只要家里有一根网线就可以在网上开店卖东西赚钱;

然而到了今天,你们不知道有没发觉,做生意反而没有20年前好做了。这不是说电商、网店这一个生意;而是做什么生意现在都超级难,不是说卖不出去,是利润没有了,只剩下微博的一丝丝。

利润去哪了?钱去哪了?都被平台赚走了。

比如淘宝,拼多多,抖音,快手;人家自己不需要开一个店;只要把所有用户收集过去,把你们的消费习惯收集过去。

你是卖服装的,只要付钱推广,它就“爱好服装”的流量推给你;只要您愿意花钱买!

你是卖家电的,他就把最近浏览过家电的用户,推荐给你!只要你愿意花钱!!

当然,本来随着互联网的崛起,所有商品的价格都会趋近于越来越透明;也就是说很难像20年前那样赚很大的差价。利润确实会下降!

当你的顾客掌握在他们手里!

当你的顾客消费习惯也掌握在他们手里!

可想而知,在目前已经价格几乎透明的背景下,大家做生意要想跟以前一样有人买你的东西;必须得从他们手里花费高价买“顾客”买“流量”。

名义上这是平台在帮助所有人提高效率;但如果你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是不是觉得这样的商业模式,非常的畸形。。

超级大公司将“顾客”垄断在自己的手里,不断的吸血!然后所有商家、工厂给他们打工,而我们消费者就这样日复一日的陷入他们的“大数据陷井”!

不断被消费!叛卖!再消费!再叛卖!!周而复始...

这种明显违背“消费者意愿”,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最终导致的结果只有一个:

所有商家、工厂、消费者;最后都成了这些“科技公司”的打工人。日日夜夜被“吸血”。

感谢国家,紧急出手!

任何一个有常识、独立思考的人;相信都会明白,当一个企业巨大到几乎垄断一个行业的时候,危害有多么巨大;上面所阐述的“吸血行为”其实仅仅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做为目前全球最顶级的经济体;西方国家欧美那一边,为了抑制“一家独大”,更是早就已经开始行动!!

20年前,微软在美国如日中天;打遍美国科技界无敌手!压制得所有美国科技公司喘不过气。

为了抑制微软完全垄断美国的互联网;吸血全美人民!更为了美国科技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美国法院在2000年6月,作出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史上最大科技公司直接一分为二;

如果没有当年微软的分拆;今天美国绝无可能出现越来越多的伟大公司;包括Facebook、苹果、谷歌,等等后起之秀!!

不仅是美国,欧洲也吃够了“大公司垄断”的苦头,为了抑制大公司垄断权利的滥用:

2004年,欧盟对微软处以8.89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

2009年5月份,欧盟反垄断委员会向国际芯片业巨头Intel开出一纸10.6亿欧元的巨额罚单;

2017年6月,欧盟又决定对谷歌处以24.2亿欧元(约合27亿美元)的罚款;只因谷歌利用搜索工具的垄断地位,为用户推荐广告、商品;

2018年7月,Google公司因涉嫌滥用市场地位,被欧盟罚款43.4亿欧元,超过去年因为线上购物工具搜索出具的24亿欧元的罚单。

.................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写在最后:

早期的时候,这些互联网企业,打着创新的旗号,到处“闯红灯”;国家为了创新,只要你不是干坏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今天不一样了!

今天他们通过拿着国家给开的特权、绿灯,已经成长到了如此巨大的规模、体量;

不但不感谢国家,不老老实实搞科技、搞研发、搞创新反哺国家;反而还变本加厉的到处打广告,鼓励年轻人去贷款、花呗、借呗,提前消费!

还挖着陷井,利用大数据能力,收集大家的消费习惯;推荐这个给你去提前消费!诱导消费!!甚至误导消费!还在赚快钱...

不但将国家给的绿灯,宽容当做理所应当;现在更是连卖菜的底层人民的饭碗,几个辛苦钱都不放过!!

毫无疑问!原本他们是被国家寄予厚望的“新兴企业”,如今反倒成为了国家的“隐患”。。

这样的科技创新,这样的科技企业;已经严重偏离了国家的初衷!

再不“严惩”,最终吃亏、买单的会是谁?

只能是我们这些老百姓!!

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扩展资料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结语:法制宣传日,取得真经来宣传。生活经,知法懂法会用法,问题到时不需怕。消费经,合理消费无顾虑,遇到侵权会维权。生意经,遵纪守法把心安,回头顾客来夸赞。中国反垄断法网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中国反垄断官网、中国反垄断法网的法律法规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也可以直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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