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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4-11-22 21:26:56 浏览量:

你好!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应按照单位和个人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原本是地方税务局征收)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一)缴费义务时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二)缴费期限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扣缴义务人解缴期限,与解缴营业税的期限相同。  (三)缴纳地点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案例——小规模:1、某广告公司9月份给客户开广告发布费20万,款未收,从非试点媒体方收到5万广告发布费**,从试点媒体方收到3万广告发布费增值税普通**,款都未付。借:应收账款 20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广告费收入-某客户 194,174.76(200000/1.0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25.24 (200000/1.03*0.03)收到非试点地区媒体方5万广告发布费**借:主营业务成本 48,543.6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56.31(50000/1.03*0.03))贷:应付账款 50000收到试点地区媒体方3万广告发布费增值税普通**,既不能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也不能享受差额政策(因为是接受试点纳税人)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贷:应付账款 30000收到试点地区广告发布费**,就在借方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本期应纳增值税:5,825.24 - 1,456.31= 4,368.93城建税: 4,368.93*7%=305.83教育费附加: 4,368.93*3%=131.07地方教育费附加: 4,368.93*2%=87.38文化事业建设费: (200000-50000-30000)*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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