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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作废如何操作(教你5个电子普通发票作废方法步骤小白必学)

时间:2024-11-21 12:41:55 浏览量:

电子**作废如何操作(教你5个电子普通**作废方法步骤小白必学),最近很多小伙伴都对这方面有疑问,今天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内容放在下文,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阅读以下文章吧。

如果你取得的一张增值税普通**被红冲了,你去查验这张**,这张**不会有任何异常显示。

比如这张**,其实已经被红字冲销了。

但是你查询这张**的时候,其状态依旧是正常,不会显示红字。

所以这就很尴尬了,如果你取得的普通**已经入账了,销售方又恶意红字掉,那么你很难发现端倪。

不过还是有办法,不知道大家是否清楚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有一个功能,就是当有人给你开红字**的时候,你打开平台,就会出现下面的提示。

收到这个提醒,你点击提醒中的数字,就可以进去,看到红字**的详细信息。

电子**无法直接作废,只能冲红,根据相关的规定,需要先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红冲后再开具正确的蓝字电子专票。

电子**出现冲红情况主要是针对原***有误所做出的一种更正提醒,一旦发现电子**冲红后,则需要重新开具**的调整账目,否则将会出现**开具的受阻问题。电子**的出现也是信息不断更新发展中的一种进步体现,和普通**一样,它也是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发放给各个商家使用的,**号码也都采用的是与常规**相同的编码与防伪技术。一旦出现电子**冲红后收款与付款方都未入账的情况下,收款方应该先收回冲红作废的**,随后还需要特别加注“作废”字眼,然后按照正确的更正方式重新***。

电子**如何红冲

1、打开一张新的电子**(**管理–**填开–电子增值税普通**填开);

2、点击“红字”–输入对应蓝字**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核实票面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

开错红字**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靠前种:当月开错红字**,当月发现,可在系统内作废重开。

第二种:当月金额、税额少开了,其他都对,可在系统内再重新填写申请一份红字信息表。开一张对应少了金额、税额的红字**。

第三种:当月开错,下个月发现,跨月发现,带上纸质《红字**信息表》(系统内打印的,加盖企业公章)、撤销红字**信息表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经办人***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然后重新填开红字**信息表和红字**。

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电子**?

(一)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后,发生开票有误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当月开具的**可以直接作废,次月就需要开红字**。

2、电子**倾向于取代纸质**。然而,在使用电子**方面存在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电子**可以打印两次,而无需专用章。这可能会导致双重报销问题。只有核对**才能核对。

3、假冒技术的威力如此强大,以至于可以用更正的**退款,因为会计编号保持不变,财务总监必须进行全面审计以确定**的真实性。在填写电子**的内容时,我们应仔细检查,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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