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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信息表的填报方式可以有哪些?

时间:2024-10-29 04:06:43 浏览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规定,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办税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纸质填报

纳税人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格提交给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网页填写后推送给扣缴义务人。

电子填报

纳税人可以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远程办税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汇算清缴时申报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填报注意事项

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填写信息应真实、准确,并签字确认。
  • 填报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 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扣缴义务人。

结语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填报方式,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报送,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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