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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业务专家代开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时间:2024-10-16 06:59:18 浏览量:

代扣代缴是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纳税人持有的收入中扣取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今天卡宝宝小编将详细为您介绍外聘业务专家代开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公司外聘业务专家,提供专业建议或方案或推荐行业人才或提供指导和培训工作,比如他每月要向公司实收30000元费用,我们如何代开代缴税金,能让公司把所有费用税前能够扣除,计算公式如何?

国税发〔1996〕161号文件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四条的规 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规范此类情况下应纳税 款的计算方法,现将计算公式明确如下:

外聘业务专家代开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一:

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 税率)

外聘业务专家代开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二:

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 ×(1-20%)]三、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一、二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国税发〔1994〕89号文 件表三)对应的税率;公式三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此文件执行日期与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的执行日期(1994年1月1日)相同。

按照上述规定,劳务费税后所得为30000元时,应纳税税所得额=(30000-2000)×(1-20%) ÷[1-30%×(1-20%)]=29,473.68应纳税额=29,473.68×0.3-2000=6842.10专家的劳务 费=29,473.68÷(1-20%)=36,842.10假设营业税5%,城建税5%,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这样综合税率为5.5%此时专家的劳务费=36,842.10 ÷(1-5.5%)=38,986.35因此,在专家每月实收30000元时公司应按38,986.35开具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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