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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限行最新通知2024年

时间:2024-09-21 12:03:39 浏览量:

  2024年7月15号至8月31号,太原市滨河东西两路工作日尾号限行措施暂停!

  2024年9月1日起恢复:

  太原市公安局关于对滨河东、西路高峰期实施机动车流量调控的通告

  为引导机动车错峰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均衡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及周边道路交通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高峰期实施机动车交通流量调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2024年1月1日起,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调控方式

  (一)蓝牌机动车(含非晋A号牌车辆)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绿牌)、晋A号牌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依法适时调整滨河东、西路主线及沿线出入口、连接线的调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到2026年12月31日止。

  实施交通流量调控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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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高峰期实施机动车流量调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通行条件,均衡区域交通流分布,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引导市民错峰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高峰期实施机动车交通流量调控措施,发布通告如下: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工作日7:0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调控方式

  (一)晋A号牌机动车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非晋A号牌机动车与晋A牌一样:点击查看

  (三)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晋A号牌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

  本通告自2019年1月2日起实施。实施交通流量调控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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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河一街限行详情

   一、限行路段

  

  1、九院沙河南沿岸

  (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

  (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

  (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

  (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二、限行时段

  

  工作日:07:00至09: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限行措施

  

  1、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在单日通行;

  2、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4、6、8、0的机动车在双日通行;

  注: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3、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其他

  

  实施交通流量调控期间,除执行本措施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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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绕城高速公路过境货运车辆分流管控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省城大气环境质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太原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2月3日0时起,对通行太原绕城高速(北环除外)的过境货车进行分流管控,具体绕行路线通告如下:

  一、管控线路:

  1、太原东环绕城高速全线(阳曲枢纽至武宿枢纽);

  2、太原南环绕城高速全线(武宿枢纽至罗城枢纽);

  3、太原西环绕城高速全线(罗城枢纽至西墕枢纽)。

  二、管控时间:

  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管控车辆:

  过境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除外)、工程运输车辆、各类重中型专项作业车辆。

  四、过境货车分流路线:

  (一)京昆高速、青银高速石家庄驶往忻州、长治、临汾、离石方向。

  1、青银高速石家庄驶往忻州方向。由青银高速经龙白互通驶入太原东二环高速,经凌井店互通驶入京昆高速平阳段,经阳曲互通驶入二广高速前往忻州方向。

  2、京昆高速、青银高速石家庄驶往长治方向。分别经凌井店互通、龙白互通驶入S2002太原东二环、南二环高速,经东阳互通驶入G55二广高速前往长治方向。

  3、京昆高速、青银高速石家庄驶往临汾方向。分别经凌井店互通、龙白互通驶入S2002太原东二环、南二环高速,经城赵互通驶入G5京昆高速前往临汾方向。

  4、京昆高速、青银高速石家庄驶往离石方向货运车辆,分别经凌井店互通、龙白互通驶入太原东二环、南二环高速,经城赵互通驶入京昆高速,经义望互通驶入青银高速前往离石方向。

  (二)京昆高速临汾驶往石家庄方向。由京昆高速经城赵互通驶入太原南二环、东二环高速,分别经龙白互通、凌井店互通,驶入青银高速、京昆高速平阳段,前往石家庄方向。

  (三)青银高速离石驶往石家庄方向。由青银高速经义望互通驶入京昆高速,经城赵互通驶入太原南二环、东二环高速,分别经龙白互通、凌井店互通,驶入青银高速、京昆高速平阳段,前往石家庄方向。

  (四)二广高速忻州、平临高速佳县驶往长治、临汾、离石方向。

  1、二广高速忻州、平临高速佳县驶往长治方向。分别由二广高速、太原绕城高速北环段经阳曲互通驶入G5京昆高速平阳段,经凌井店互通驶入S2002太原东二环、南二环高速,经东阳互通前往长治方向。

  2、二广高速忻州、平临高速佳县驶往临汾方向。分别由二广高速、太原绕城高速北环段经阳曲互通驶入G5京昆高速平阳段,经凌井店互通驶入S2002太原东二环、南二环高速,经城赵互通驶入G5京昆高速前往临汾方向。

  3、二广高速忻州驶往青银高速离石方向。由二广高速经阳曲互通驶入京昆高速平阳段,经凌井店互通驶入太原东二环、南二环高速,经城赵互通驶入京昆高速,经义望互通驶入青银高速前往离石方向。

  五、特别提醒:

  出发地、目的地为太原市(包含三县一市)的货运车辆不在此次分流管控限制范围,但需遵守太原市现行货车限行方案。其他需进入管控路线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必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通行手续,申领通行证后方可通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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