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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隔离政策

时间:2024-09-19 14:40:55 浏览量: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第14号公告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第13号公告

  》》》哈尔滨通知公告

  》》》哈尔滨第18号公告

   回哈尔滨隔离政策:

  低风险地区哈人员

  出发城市为14天内无疫情城市,无中高风险区域的城市,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旅居的返哈人员(例如:三亚),不需要带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绿码就能自由出行。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近14日内有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抵返哈人员,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13号公告

  为认真做好外省抵返我省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恢复全省经济社会秩序,现就实行全国“健康码”互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是持有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或居住省(区、市)“健康码”绿码的来我省人员,抵达后主动向单位及社区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体温检测正常者可正常出行和复工,不需要隔离医学观察和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未开通“健康码”省份且未注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信息码”的来我省人员,可持健康证明注册“龙江健康码”,按绿码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所有外省抵返我省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向单位及社区如实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检查。

  四、鉴于我省实行“龙江健康码”扫码通行,建议所有外省抵返我省人员注册“龙江健康码”,便于在我省域内便捷出行。对于有特殊防疫管控要求的区域及场所,按照具体管控要求执行。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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