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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北京供暖费收费标准(集中供暖+自采暖)

时间:2024-09-02 19:33:01 浏览量: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16日

  2023-2024北京供暖费收费标准:(最新消息暂未公布,仅供参考)

  一:集中供暖

  供暖价格:单位: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缴纳对象:

  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

  未签订合同,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支付采暖费。

  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

  *采暖用户为维护自身权益,对供热单位的服务监督,应签订书面供热采暖合同。

  缴纳时间:

  如果供暖合同对缴费时间有约定的,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收取;

  在本市推行的供热采暖示范合同中,约定了采暖费缴费时间是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的,按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交纳采暖费)

  缴纳地点:

  如果供暖合同对缴费地点有约定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没有签订供暖合同或者供暖合同对缴费地点没有约定的,采暖用户应主动在缴费期限内到供暖单位指定的地点缴费。

  (任何采暖用户不得以供暖单位未主动收取或未上门收取为借口拒绝或迟延缴纳供暖费)

  二:自采暖

  2023-2024北京采暖补贴申报时间

  第一次申报:2023年10月15日-2023年12月14日

  第二次申报:2024年03月16日-2024年04月15日

  (如果北京市采暖季居民集中供暖结束时间延长,采暖补贴二次报数时间对应延长开启。例如2022年3月15日延长至2022年3月22日,采暖补贴二次报数时间对应延长7天开启。)

  申报流程

  1.北京燃气APP线上申报:

  ①下载北京燃气APP

  ②在APP首页—点击采暖补贴

  ③需注意表底数需填写整数位(左半部分),小数位不要填写。

  ④填写成功后上传一张带有燃气表计数器的图片后保存,保存成功后可以在采暖补贴报数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查询当前第一次表底数和填报时间。如发现填写错误,可重新填写正确的表底数后再次保存。

  注意:如果您未申报第一次表底数,采暖季结束后将无法在北京燃气APP中申报二次表底。

  2.线下申报:

  无法通过APP客户端方式报数的用户,可拨打用气地址所属北京燃气服务中心(居民/综合)电话或北京燃气客户服务热线96777,提供您的联系方式、用户编号、用气地址及表底数,进行线下申报。

  图源为北京燃气96777

TAG: 北京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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