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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利息

时间:2024-07-26 23:04:52 浏览量: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计算利息。学生毕业当年应承担的利息测算公式为:合同金额*天数*利率/360。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1)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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