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百科 > 2023年赤峰市红山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年赤峰市红山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30 04:00:22 浏览量:

2023年赤峰市红山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赤峰市红山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函【202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直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央或外省驻赤单位在我区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学时

全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一)公需科目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共30个学时,培训内容为《踔厉奋发向未来--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五大发展任务”精神解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课程。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证书。

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采取网络学习形式,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登录赤峰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http://nmgcf.chinahrt.com/),移动融学APP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6-808-008                

监督电话:15560765252

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时备案的依据。学习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完成2021年、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学。各企事业单位培训由红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请在2023年4月2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区人社局事业管理室(红山区政府0427室,联系电话:0476-8243110)。

(二)专业科目

1.培训学时和内容。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应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工作及申报职称专业相一致,全区各单位专业科目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学时不少于60学时。

2.培训方式和时间。专业科目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也可登录http://mngcf.chinahrt.com/进行专业科目学习。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时备案的依据。

学习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

三、应用要求

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

(一)职称评审学习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近一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考核认定学习要求: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职称,需按要求完成近一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需按要求完成近两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公需科目(30学时)和专业科目(60学时)培训均须达到规定的学时,才能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符合职称申报要求。

四、学时倾斜政策

(一)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达到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员学时规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乡镇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四)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赴自治区内外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五)“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市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六)学时折合规定:参加各类高研班、论坛、学术交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的,可依据相关证书,折合相应专业科目学时。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

(七)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八)技能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可折合专业科目培训学时。

(九)破格人员学时规定:按实际任职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十)学时认可范围: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市范围内认可。

五、审验要求

学员必须同时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考试后,才能在网上自行打印审验卡。

(一)全区全面实现网上打印审验卡。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现继续教育审验卡网上打印,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2023年开展专业科目验审合格的人员及时上报《专业科目导入模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至红山区政府综合楼0427室 。向市人社局申请审验及对接自治区网址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二)审验程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卡的网上办理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统一负责,专人办理。同时应就专业科目培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上报培训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于4月20日前申报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培训前1周须上报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培训人员范围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未如期申报培训计划的视同当年无培训,不予对接自治区网上打印审验卡平台端口。

2.提交培训情况报告。各继续教育基地在培训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将培训情况报告提交至内蒙古继续教育审验系统(www.nmgrck.cn/jxjy),培训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培训总结、培训通知、培训花名册(见附件)、培训效果评估汇总表(见附件)、培训学员签到表(和培训花名册顺序一致)(见附件)、面授图片资料或网络培训截图等内容。

3.打印审验卡。培训情况报告审核通过后,各继续教育基地应通知学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自行打印审验卡。

六、其他

(一)强化管理。区直各有关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学员培训档案的审验和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当地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的组织实施和审验工作。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对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的专业科目培训进行抽查和巡查,着重对面授培训的时间和人数等情况开展专项、随机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办班等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事项可在nmgcf.chinahrt.com/ 上查询。红山区人社局继续教育咨询电话:8243110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 格特瑞咨询-验资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19002813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