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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教务处:http://jwc.ccit.edu.cn/

时间:2024-06-29 07:06:0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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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责1.负责落实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决定,组织实施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有关内容;对学校教学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负责学校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基本建设管理。3.负责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调研、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监控,组织开展学风、教风和考风建设。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教学改革工作。5.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学工作评价和各类教学成果评选工作。6.负责协调和宏观调配全校教学经费,具体管理有关教学经费的使用。7.负责具体组织共同课及全国大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组织开展第二学历教育与校际之间教育教学工作。8.负责全校学生成绩、学分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审核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获得资格、辅修专业证书和第二学历证书的获得资格,办理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9.负责校级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指导学校二级教学档案的建设。10.负责学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11.负责全校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的业务管理,组织开展全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学习。12.负责全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与设备使用的管理;指导、监督实习与实验教学。13.负责组织学校全日制学生教材选定、征订、采购、发放和教材选用情况评价,开展教材建设与优秀教材评选工作。14.负责统筹全校学生科技活动,组织协调大学生科技竞赛工作。15.会同有关部门优化学校教学资源的配置,负责全校教室的调配与使用管理。16.负责全校教学工作总量核定工作。1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地 址: 长春工程学院宽平大路395号办公电话:0431-857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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