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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劳动局电话

时间:2023-09-19 13:49:52 浏览量:

本文法律分析概要:

  • 1、合肥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 2、安徽合肥劳动局咨询电话号码是多少?
  • 3、合肥市劳动局投诉电话多少?
  • 4、合肥市劳动局投诉电话多少

合肥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0551-63536315

2009年11月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市人事局的有关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扩展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监督电话: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0551-63536141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0551-63536325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0551-63536127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0551-63536249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0551-62729916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0551-63536391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0551-64254962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551-6265675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0551-63536315

参考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投诉

安徽合肥劳动局咨询电话号码是多少?

安徽合肥市劳动局电话:0551-63536315

合肥人社局电话::12333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60

拓展资料: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参考资料:劳动局

合肥市劳动局投诉电话多少?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0551-63536315

2009年11月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市人事局的有关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扩展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监督电话: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0551-63536141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0551-63536325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0551-63536127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0551-63536249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0551-62729916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0551-63536391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0551-64254962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0551-6265675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0551-63536315

参考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投诉

合肥市劳动局投诉电话多少

电话0551-12333。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包括辞职后扣押工资不予发放的情况,可带上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工牌等)、身份证、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去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打印)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填表投诉。

如果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全面主张更多权利。

合肥市12333热线受理范围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四)被投诉单位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请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

扩展资料:  

投诉人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

2.投诉文书或《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现场填写)。投诉文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文书指定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

(2)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和联系电话;

(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投诉文书还可以载明证据、证据来源、证明目的、证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

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

3.提交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书面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合肥市人社局-省暨合肥市“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举行

参考资料来源: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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